阳城分公司顺利通过省节能审核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以及《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电解铝企业吨铝液电解交流电耗核查工作的通知》,2016年3月21日—22日,河南省节能监察局刘锋和孙钊两位工程师,对阳城分公司2015年度电解铝生产能源消耗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节能监察局工作人员用两天时间通过对我公司2015年度的电解铝生产指标、电力消耗、电力购进发票、能源管理、节能降耗、电解槽开停记录等原始资料进行了核对、统计、计算,最终认定我公司能耗指标符合“发改价格【2013】2530号文”和“豫工信办明电【2016】9号文”中关于“支持电解铝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规定,“河南永登铝业有限公司阳城分公司核查报告(豫节能核查【2016】ZZ-02号)”的出具,验证了我公司能源工作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