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困难党员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健全党内帮扶长效机制,全面掌握困难党员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关爱困难党员工作,现就做好2014年度困难党员调查摸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的范围
    集团公司党委所辖党总支(支部)生活困难的党员。
    二、困难党员应具备的条件
    1、家庭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
    2、因病因灾或其他重大事故造成家庭困难的。
    3、爱岗敬业,能够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
    曾获得市级及以上党组织授予的“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的困难党员可优先考虑。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党员,不列入统计范围:
    1、因工作不负责任,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者。
    2、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或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游手好闲、赌博等不良行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尚未改正的。
    4、组织、煽动或参与闹事,破坏公共秩序和公共设施的。
    5、本人及直系亲属有违反计划生育等违法行为的。
    6、采取规避法律(法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
    7、不服从党组织管理,不积极参与党组织活动的。
    三、确定困难党员的程序
    1、公告。摸底前,党总支(支部)要将申请确定困难党员的基本条件和相关程序以适当的形式进行公告,并动员困难党员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2、推荐。党总支(支部)召开委员会,根据申请人员困难程度,研究确定初步人选。
    3、公示。党总支(支部)将确定的初步人选名单,在党务公开栏或其他适合公示的地方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党总支(支部)填写《2014年困难党员信息表》,盖章后呈报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
    4、上报。党群工作部对党总支(支部)上报的初步人选进行把关、审核、汇总,报公司党委批准后填写《登封市生活困难党员调查汇总表》,并加盖党委公章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党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把困难党员调查摸底工作作为关心爱护党员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本着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专门人员,对本单位的困难党员进行排查核实,将生活困难、急需帮助的党员摸排上来。
    2、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各党总支(支部)要严格按程序和条件做好困难党员的摸底工作,做到党员有异议的不推荐、不符合条件的不推荐。对因工作不负责任、不符合程序、推荐人选有误导致出现上访、影响企业稳定的,将追究相关人员及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3、分类统计,建立台账。各党总支(支部)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认真分析梳理困难党员致困致贫的原因,建立生活困难党员信息库,详细录入困难党员家庭住址、家庭结构、收入情况、贫困原因、所需救助等内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4、梳理汇总,及时上报。各党总支(支部)务必于11月20日前将《2014困难党员信息表》和《2014困难党员调查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一并报党群工作部邵瑞华。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四日